中四的聖經課
小時候住在觀塘一個山腰,靜中帶一丁點旺,在觀塘算得上一是「高尚住宅區」了。那時候未流行大型屋苑,我家住的大廈有兩座樓和一個停車場,叫做有點規模。大廈與大廈之間沒有聯繫,就像一個個獨立個體坐落在街上。
那時候我不大說話,也不愛笑。我喜歡思考很多事情,但卻不喜歡告訴別人。我覺得別人都不會明白我。
中四那年,我家附近發生了一件事,於是我在學期尾聖經課的「自由演說」時間說了以下的一番話。
那個學期,我聖經得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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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前,有一個有錢人。一天,他跑去問神父做人的道理。神父叫他望望窗戶,然後問他看到甚麼。
有錢人說:「我看到街上人來人往,男女老幼,甚麼人都有。窗子也照到自己的倒影。」
神父再叫有錢人望望鏡子,然後又問他看到甚麼。
「我看到我自己。」
神父說:「一塊玻璃原本可以看到自己,也看到別人。但當玻璃刷上一層銀之後,便只看到自己。」
我家住在一個寧靜的社區,大廈與大廈之間互不相干,沒有聯繫。不過,最近不同了,居民突然間團結一致,因為政府宣佈在街口的空地興建一所中途宿舍。
中途宿舍是一個供精神病康復者居住的地方,讓他們在離開醫院之後可以有一個中轉站,重新適應社會的生活。
可是,中途宿舍還沒有動土,所有大廈都紛紛掛上大型橫額,說反對興建中途宿舍,不要精神病漢,趕走神經佬等等。一時間互不相識的居民突然都同仇敵愾,一同反對「共同的敵人」。
我每天都會走過這些橫額。我想,精神病康復者不也是社會的一份子嗎?既然醫生也認為他們可以康復出院,為甚麼我們就不可以相信醫生的疹斷,接納他們重新返回社會?為甚麼我們就不可以給康復者一個機會,反而要排斥他們?我們街既寧靜又在市區,不正是作為康復者中轉站的好地方嗎?
當人與人之間多了一層私利,我們就只看到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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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候我不懂得歧視、包容、平等機會這些 jargon,我只知道我贊成在我家附近興建中途宿舍。
自從那一次之後,我對精神病以致其他殘疾議題也特別關注。讀 MSW 的時候,在沒有特別安排下到了一所中途宿舍實習,論文也與精神病康復者權益有關。在 Supervisor 的安排下,我到了以前家附近的中途宿舍參觀。從中四那年到中途宿舍落成入住,前後差不多擾攘了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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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晚突然想起廿年前的一件事,因為社會上的「有錢人」實在太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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