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要求喺屋企步行範圍內先做
文中的僱主說應徵者:「有人要求喺屋企步行範圍內先做。」
記得當年在中途宿舍實習要跟進一個個案,服務使用者希望找一份活動助理的工作,自力更生,不需繼續領取綜援。可是,她對工作的地點卻很揀擇,遠一點的,連申請的意慾也沒有。當時我簡直暴跳如雷:「又話自力更生?左揀加揀,世界邊有咁美好?」
見過幾次面之後,我開始明白她的想法:一個活動助理月薪$5,000;外出工作要在外面午膳(中途宿舍包三餐,但沒有人會包起飯菜「帶飯」返工);多轉幾次車交通費便更昂(當時宿舍的地點有點不方便);中途宿舍也要交租…,其實薪金已所剩無幾,難免要斤斤計較。
在最後一次的 supervision,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 supervisor(宿舍的主任)。記得她當時微笑者對我說:「你終於也學懂與服務使用者同步,只有這樣才可以做一個好社工。」
小老闆咆哮:請李卓人收口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110420&sec_id=4104&subsec_id=11867&art_id=15184591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